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英国家具防火安全法规简介

英国家具防火安全法规简介

英国家具防火安全法规要求所有进口到国内装有软垫的家用家具和其他装有软垫的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燃烧性能要求。
该法规适用于:
·室内和其它居所(包括篷车)等私人用途的家具,例如沙发、床、儿童家具、坐垫, ·高脚椅、床垫(任何尺寸)和枕头,
·户外私人用途家具(如花园/院子等户外家具),但其也适用室内和其它居所(包括篷车),  该法规不适用于:
·床上用品
·地毯

填充物
块状聚胺酯泡绵必须通过Schedule 1 PartⅠ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
屑状泡绵必须首先通过块状泡绵可燃性试验,然后进行Schedule 1 PartⅡ屑状泡绵可燃性试验。
乳胶橡胶泡绵必须通过Schedule 1 PartⅢ 乳胶橡胶泡绵可燃性试验。
多种非泡绵类填充物存在时,一种方法是各种填充物单独进行试验,Schedule 2 PartⅠ单一非泡绵类填充物可燃性试验,另一种方法则是进行Schedule 2 PartⅡ 多种填充物组合可燃性试验。多种填充物中若存在泡绵填充物,则泡绵填充物需单独进行试验。
覆盖物
通常情况下,可见覆盖物和不可见覆盖物必须分别通过Schedule 5 PartⅠ 和Schedule 5 PartⅡ模拟火柴试验。若织物中下列纤维成分超过75%,且未经PU涂层整理和预处理,同时夹层材料通过了Schedule 3 夹层可燃性试验,则该覆盖织物可以不通过模拟火柴试验。
·棉纤维 ·莫代尔纤维
·亚麻纤维 ·蚕丝
·粘胶纤维 ·羊毛
不可见覆盖物是指使用在家具不可见区域的覆盖材料,它们包括:
·通常靠墙壁使用的靠背;
·不能反转使用的扶手和座垫底部;
·防尘布等
夹层
为保护家具及其填充物,在没有通过可燃性试验的覆盖物和填充物之间必须增加一层通过Schedule 3的夹层材料。
家用室内家具(除床垫、床基部、枕头、座垫外)
家用室内家具的填充物和覆盖物通过相应可燃性试验后,其组合物还必须通过:
Schedule 4 PartⅠ可见覆盖物的香烟组合试验或Schedule 4 PartⅡ不可见覆盖物的香烟组合试验。
枕头和座垫
枕头和座垫测试可以采用Schedule 2 PartⅠ针对单一非泡绵类填充物可燃性试验或Schedule 2 PartⅢ 针对枕头和座垫组合试验。另外,枕头和座垫的装饰性外层织物不需要单独试验。

Schedule 1 PartⅠ 针对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
块状聚胺酯泡绵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5试验方法,覆盖物则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评价标准:(1)点火后60分钟,从外部仍发现有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2)点火后10分钟,仍然发现有明火现象;(3)试验期间,闷燃或明火现象有持续增长趋势;(4)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几乎消耗完全;(5)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有烧穿或至任一边缘的现象,且损失重量超过60g。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聚胺酯泡绵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
Schedule 1 PartⅡ 针对屑状泡绵可燃性试验
屑状泡绵必须首先通过块状泡绵可燃性试验。
屑状泡绵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覆盖物则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评价标准:(1)移开火源10分钟后,从外部仍能发现有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2)移开火源2分钟后,仍然发现有明火现象;(3)试验期间,闷燃或明火现象有持续增长趋势;(4)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几乎消耗完全。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屑状泡绵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有烧穿或至任一边缘的现象,可认为该屑状泡绵通过其可燃性试验。
Schedule 1 PartⅢ 针对乳胶橡胶泡绵可燃性试验
乳胶橡胶泡绵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覆盖物则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评价标准:(1)移开火源10分钟后,从外部仍能发现有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2)移开火源2分钟后,仍然发现有明火现象;(3)试验期间,闷燃或明火现象有持续增长趋势;(4)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几乎消耗完全。(5)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有烧穿或至任一边缘的现象。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乳胶橡胶泡绵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
Schedule 2 PartⅠ 针对单一非泡绵类填充物可燃性试验
单一非泡绵类填充物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覆盖物则
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评价标准与Schedule 1 PartⅡ 针对屑状泡绵可燃性试验相同。
Schedule 2 PartⅡ 针对多种填充物的组合可燃性试验(除床垫、床基部、座垫和枕头外家具的填充物)
多种填充物的组合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覆盖物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评价标准与Schedule 1 Part Ⅲ 针对乳胶橡胶泡绵可燃性试验相同。
Schedule 2 PartⅢ 针对枕头和座垫组合试验
枕头组合试验采用BS5852: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测试样品由填充物和原有的覆盖织物组成,不需要经过阻燃整理的100%涤纶标准布。
座垫组合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2试验方法,测试样品由填充物、原有的覆盖织物和经过阻燃整理的100%涤纶标准布组成。
评价标准与Schedule 1 PartⅡ 针对屑状泡绵可燃性试验相同。
Schedule 3 针对夹层可燃性试验
经过阻燃整理的夹层织物必须先在40℃的水中浸泡30分钟(根据BS 5651 4.2-4.5)。
夹层可燃性试验采用BS5852 PART2 火源5的试验方法,测试样品由经过阻燃整理的100%涤纶标准布、待测试夹层和符合BS 3379 B型的标准非阻燃的聚胺酯泡绵组成。
评价标准:(1)点火60分钟后,从外部仍能发现有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2)点火10分钟后,仍然发现有明火现象;(3)试验期间,闷燃或明火现象有持续增长趋势;(4)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几乎消耗完全;(5)火焰和闷燃完全停止后,测试样品有烧穿或至任一边缘的现象。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夹层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
Schedule 4 PartⅠ 可见覆盖物的香烟组合试验
除床垫、床基部、座垫和枕头外的家用室内家具都必须通过香烟组合试验。
经过阻燃整理的覆盖物必须先在40℃的水中浸泡30分钟(根据BS 5651 4.2-4.5)。可见覆盖物香烟组合试验采用BS5852 PART1香烟火源的试验方法,填充物采用符合BS3379 B型的标准非阻燃的聚胺酯泡绵。
评价标准:放置上香烟1小时内,任何时刻有明火现象或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发生。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可见覆盖物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
Schedule 4 PartⅡ 不可见覆盖物的香烟组合试验
无论是否经过阻燃整理,不可见覆盖物都不需要进行浸泡。不可见覆盖物组合试验采用BS5852 PART1香烟火源的试验方法,填充物采用通过Schedule 1 PartⅠ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密度为24-26 kg/m3的泡绵。
评价标准与Schedule 4 PartⅠ可见覆盖物的香烟试验相同。
Schedule 5 PartⅠ 可见覆盖物的模拟火柴试验
经过阻燃整理的覆盖物必须先在40℃的水中浸泡30分钟(根据BS 5651 4.2-4.5)可见覆盖物模拟火柴试验采用BS5852 PART1模拟火柴的丁烷火源试验方法,填充物采用符合BS3379 B型的标准非阻燃的聚胺酯泡绵。
评价标准:移开火源2分钟后,仍然有明火现象或冒烟、闪光等闷燃现象发生。
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则该可见覆盖物不能通过其可燃性试验,反之则通过。
Schedule 5 PartⅡ 不可见覆盖物的模拟火柴试验
无论是否经过阻燃整理,不可见覆盖物都不需要进行浸泡。不可见覆盖物组合试验采用BS5852 PART1模拟火柴的丁烷火源试验方法,填充物采用通过Schedule 1 PartⅠ块状聚胺酯泡绵可燃性试验,密度为24-26 kg/m3的泡绵。
评价标准与Schedule 5 PartⅠ可见覆盖物的模拟火柴试验相同。
Schedule 5 PartⅢ 弹性覆盖物的模拟火柴试验
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与Schedule 5 PartⅡ不可见覆盖物的模拟火柴试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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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AC Test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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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Test Method
Sample Size
Lead time
Cover Fabric覆盖布
FABRIC CLASSIFICATION TEST METHOD--1990
1yard * full width
5 working days
Interior Fabrics里布
INTERIOR FABRICS TEST METHOD--1990
1yard * full width
5 working days
Barrier防尘布
BARRIER TEST METHOD--1990
1yard * full width
5 working days
Decking Materials 夹层
DECKING MATERIALS TEST METHOD--1990
6 pcs [343 x 533 mm and at least 25.4 mm in thickness. ]
5 working days
Filling material in slab form and Garnetted materials 块状及石榴红填充物
FILLING/PADDING COMPONENT TEST METHOD--1990 PART A - FOR SLAB OR GARNETED MATERIALS
6pcs [203 x 203 x 51 mm] 6pcs [127 x 203 x 51 mm]
5 working days
FIBROUS OR PARTICULATE MATERIALS 纤维状或其他特别填充物
FILLING/PADDING COMPONENT TEST METHOD--1990 PART B - FOR FIBROUS OR PARTICULATE MATERIALS
2kg material( 如有最终产品有里布,需提供里布1.5m*full width)
5 working days
DECORATIVE TRIMS, EDGING, AND BRUSH FRINGES 装饰花边
UFAC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DECORATIVE TRIMS, EDGING, AND BRUSH FRINGES – 1993
1.5m * full width
5 working days
Welt Cord 装饰绳索
WELT CORD TEST METHOD—1990
1.5m
5 working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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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

欧盟PFOS禁令 纺织皮革加工业再遇绿色壁垒

继偶氮染料禁令之后,近日欧盟议会又通过了一项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禁令。该禁令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制成品中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总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

据介绍,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它具有疏水疏油的特性,用途广泛。PFOS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其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存在于血液中,其余则蓄积在动物的肝脏组织和肌肉组织中。动物实验表明,每公斤动物体重有2毫克的PFOS含量就可导致死亡。

据德国媒体报道,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

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化工产品之一,氟化有机物在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同时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由于其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此外,还被使用于油漆添加剂、粘合剂、医药产品、阻燃剂、石油及矿业产品、杀虫剂等,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一、 PFOS介绍

PFOS代表全氟辛烷磺酸盐(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的英文缩写,它由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中完全氟化的阴离子组成。术语Perfluorinated 常常用于描述物质中碳原子里所有氢离子都被转变成氟。目前,PFOS已成为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perfluorooctane sulphonic acid)各种类型派生物及含有这些派生物的聚合体的代名词。当PFOS被外界所发现时,是以经过降解的PFOS形态存在的。那些可分解成PFOS的物质则被称作PFOS有关物质。在美国化学文摘登记目录中,有96种不同氟化有机物可在环境中通过降解释放出PFOS,这些物质被称作PFOS有关物质.

全氟辛烷磺酸的识别

化学文摘社化学品名称:

全氟辛烷磺酸;

辛烷磺酸纳, 1,1,2,2,3,3,4,4,5,5,6,6,7,7,8,8,8-十七氟;

同物异名:

1-辛烷磺酸纳酸,1,1,2,2,3,3,4,4,5,5,6,6,7,7,8,8,8-十七氟;

1,1,2,2,3,3,4,4,5,5,6,6,7,7,8,8,8-十七氟- 1-辛烷磺酸纳酸;

1-辛烷磺酸纳酸,十七氟-;

1-全氟辛烷磺酸纳酸;

十七氟-1-辛烷磺酸纳酸;

全氟辛烷磺酸纳酸;

全氟辛烷磺酸;

二、 PFOS的危害性

1、持久性

全氟辛烷磺酸的持久性极强,是最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据有关研究,在各种温度和酸碱度下,对全氟辛烷磺酸进行水解作用,均没有发现有明显的降解;PFOS在增氧和无氧环境都具有很好的稳定性,采用各种微生物和条件进行的大量研究表明,PFOS没有发生任何降解的迹象。唯一出现PFOS分解的情况,是在高温条件下进行的焚烧。

PFOS钾盐经过49天50 ºC温度条件的水解,测试出的pH值范围在1.5-11之间。PFOS物质没有发生降解,根据这些结果,可以算出PFOS钾盐在25 ºC温度条件的半衰期为> 41年。

2、生物累积性

试验研究表明,PFOS可以在有机生物体内聚积。已有诸多证据表明,水生食物链生物对PFOS有较强的富积作用。鱼类对PFOS的浓缩倍数为500-12000倍。研究发现,彩虹鲑鱼在受到相关浓度的PFOS影响后,其肝脏和血清中表现出的生物累积系数分别为2900和3100。水中的PFOS通过水生生物的富积作用和食物链向包括人类在内的高位生物转移。

目前,在高等动物体内已发现了高浓度PFOS的存在,且生物体内的蓄积水平高于已知的有机氯农药和二口恶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数百倍至数千倍,成为继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和二口恶英之后,一种新的持久性的环境污染物。对各地的主要食肉动物的数据的监测表明,全氟辛烷磺酸的含量很高,表明全氟辛烷磺酸具有很高的生物累积和生物放大的特性。各种哺乳动物、鸟类和鱼类的生物放大系数在两个营养层次之间从22-160不等。在北极熊肝脏里测量到的全氟辛烷磺酸的浓度超过了所有其他已知的各种有机卤素的浓度。

与许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通常情况相反,全氟辛烷磺酸在脂肪组织中不会累积起来。这是因为全氟辛烷磺酸既具有疏水性,又具有疏脂性。相反,全氟辛烷磺酸依附于血液和肝脏中的蛋白质。据EPA、欧洲、日本及我国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表明:PFOS及其衍生物通过呼吸道吸入和饮用水、食物的摄入等途径,而很难被生物体排出,尤其最终富集于人体、生物体中的血、肝、肾、脑中。

3、毒性

有关专家对PFOS的毒性研究发现,PFOS具有肝脏毒性,影响脂肪代谢;使实验动物精子数减少、畸形精子数增加;引起机体多个脏器器官内的过氧化产物增加,造成氧化损伤,直接或间接地损害遗传物质,引发肿瘤;PFOS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内兴奋性和抑制性氨基酸水平的平衡,使动物更容易兴奋和激怒;延迟幼龄动物的生长发育,影响记忆和条件反射弧的建立;降低血清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PFOS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被认为是一类具有全身多器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

4、远距离环境迁移的能力



全氟辛烷磺酸钾盐的已知蒸汽压力为3.31 × 10-4帕。由于这种蒸汽压力和较低的空气-水分离系数(< 2 × 10-6), 全氟辛烷磺酸本身不会大量挥发。由于全氟辛烷磺酸具有表面活性,因此假定可以在主要限于粒子的大气中迁移。鉴于全氟辛烷磺酸在所有已进行的测试中体现出极强的抗降解性,预计这种物质的大气半衰期超过两天。全氟辛烷磺酸的间接光解半衰期估计超过3.7年。

PFOS具有远距离环境传输的能力,污染范围十分广泛。据有关资料表明,全世界范围内被调查的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水,甚至连人迹罕至的北极地区,生态环境样品、野生动物和人体内无一例外的存在PFOS的污染踪迹。

基于PFOS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有毒以及可以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点,符合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定义特征,被普遍认为是符合国际PoPs公约组织所定义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简称POP)、持久累积毒性物(简称PBT)类物质,因而引起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全球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的呼声越来越高。瑞典政府认为,带有PFOS特性的物质一旦进入环境,将持久存在并对生物体健康构成长期威胁,应当限制其使用。G/TBT/N/SWE/51通告的发布,使得瑞典成为全球第一个对PFOS说“不”的国家。

三、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研究进展及相关政策

2000年,美国主要生产PFOS的厂家3M公司宣布禁止生产和应用该类物质,引起了公众、环境科学界及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PFOS的关注,2004年的“杜邦特氟龙事件” 更是将人们对PFOS的关注引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丹麦在2001年出台了相关的PFOS检测监控条例;2005年瑞典的51号TBT通报旨在全球性禁止生产和应用PFOS。除了瑞典外,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地对PFOS的环境和健康危害进行评价,以便确定自己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推动在本地区和全球限制使用PFOS及其衍生物的活动。

1、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4年,在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举行的43届美国毒理学会上,第一次设了有机氟专题,专门讨论PFOS的环境污染问题,交流毒性研究成果。美国已经在2001年把PFOS列为国家环保局重点监测的环境污染物黑名单,置于严格管理的范围之内。

北欧国家一直是欧洲内部环境政策的主要倡导者。2004年12月,挪威污染控制局提出了一项行动计划,将加强管理PFOS及PFOS有关物质。其中,计划将含有PFOS的废物列入有害废弃物。计划称:如产业无法自动减少PFOS的排放,政府将提出实质上的禁用令,并向其他欧盟国家游说提出制定国际管理措施。

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会同英格兰和威尔士环境局2004年8月公布了《停用全氟辛烷磺酸及可能降解而产生全氟辛烷磺酸的物质草案》,希望该草案能促成欧盟内部的禁用。为此,报告对欧盟内有关PFOS需求情况作了初步评估。

受欧盟内部和美国3M公司有关基础数据的影响,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REACH)法规》对PFOS等全氟有机化合物污染问题表示了密切关注。2005年4月28日,欧盟颁发《化学药品注册、评估和授权认可法案》草案,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不受化学药品毒副作用的侵害。该法实施后将斥巨资对欧洲大陆广泛上架的万余种化学品进行监测和授权。英国、挪威、瑞典等国正在积极对推动PFOS和PFOA等全有机化合物环境污染相关评估工作的开展。

2、国际组织

非政府组织“地球之友”在调查了英国境内各大超市、量贩店、化妆品经销商、玩具经销商等后披露,人们的日常用品(如塑料瓶、奶瓶、食品罐头、电子设备、纺织品、衣服、PVC地板、油漆、洗涤和化妆品等),都隐含一些危险化学品,其中一些产品就含有PFOS。“地球之友”和“绿色和平组织”等还为此建立了“化学反应运动”,积极推动其内部的《未来无毒宣言》,其中的有毒化合物栏目中就包括PFOS。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在密切关注PFOS的环境污染问题,经合组织成员国已同意对纺织用化学品中的PFOS进行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英、美等国的代表多次就PFOS在环境中的蓄积与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表示密切关注。

瑞典根据《斯德哥尔摩公约》向联合国提出了禁止使用PFOS的建议,以便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同时,瑞典还向欧洲委员会提出希望将PFOS纳入国家性的禁止法令中。国际“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审查委员会”将在2005年11月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将包括PFOS在内的五种化合物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PoPs公约)。一旦PFOS被列入该公约,PFOS及其衍生物的使用将被全面封杀,在全球范围内遭遇限制使用,直至完全禁用的命运。根据国际环境科学专家的预测,PFOS很有可能在5年之内被列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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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FOS禁令将考验我国纺织品出口

欧洲议会议员(MEPs) 本周提出建议之后,同意在全欧盟范围禁止使用 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 是一种致癌的化学物质, 主要用于地毯、纺织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中。在通常情况下以盐类、衍生物和聚合体的形式在商业上得到应用,是纺织品和皮革等制品的防油、防水、防污表面处理剂思高洁(Scotchgard)中的主要成分。PFOS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但可以造成人体的呼吸系统出现问题,还经常导致新生婴儿的死亡。动物实验表明,每公斤动物体重有2毫克的PFOS含量即可导致死亡。 据专家介绍,该化学物质已经在全球生态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造成了全球性的污染。 PFOS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导致膀胱癌和再生病变。但拟禁令没完全禁止使用 PFOS,产品中浓度高于0.005%, 半成品中浓度高于0.1% ,纺织产品或者涂层面料浓度高于每平方米1 microgram 的产品在被禁止范畴。而在我国,目前PFOS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品、地毯、皮鞋、造纸、包装、印染、洗涤、化妆品、农药、消防剂及液压油等制造领域。中国作为纺织品出口大国,欧盟又是我们最大的出口市场之一,禁令的实施可能对相关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委员会付会长Verheugen 说,这一措施将加大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力度。近期在英国地下水保护政策的讨论中也提出PFOS问题。如果建议被采纳,PFOS 禁令将最终添加到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法案(REACH)中。而这也将给我国纺织业出口增加了又一道技术壁垒。 如有任何垂询,请与我们联系:联络人 :Mr Cheng (程大臣) 手机: 13501689401电话 :(86) 21-52198247-806 传真 :(86) 21-52198249电邮 :only_cheng@shstc.org以上提供的资料是由上海司达信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从其认为准确的资料来源取得。该资料的分发并没有附载任何保证、声明、促使或许可。上海司达信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无须就任何使用或依赖该资料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欧盟禁用PFOS对我国纺织产业等的影响

欧盟禁用PFOS对我国纺织产业等的影响
欧盟议会最近通过决议,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PFOS学名叫做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主要用途是防油、防水、防污,广泛用于我省的纺织品、地毯、皮鞋、造纸、包装、印染、洗涤、化妆品、农药、消防剂及液压油等众多领域,为此我们紧急组织了纺织化学和染整等有关方面专家,组织研讨对策,本材料介绍何为PFOS及其特性、检测技术、以及对浙江纺织产业等的影响和对策建议。
一、PFOS及其特性、功能和应用范围
PFOS的学名叫做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是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的简称。这是一种重要的全氟化表面活性剂,也是其他许多全氟化合物的重要前体。PFOS[CF3(CF2)7SO-3]分子是由17个氟原子和8个碳原子组成烃链(所以又称C8),烃链末端碳原子上连接一个磺酰基,碳原子原本连接的氢原子全部被氟原子取代,又称为全氟化合物。
PFOS与PFOA密切相关。PFOA(Perfluorooctanoic acid)中文名为全氟辛酸,在其商业应用方面有多个名称。PFOA主要用于泡沫灭火剂、纺织品和纸张的拒水拒污处理。当用于泡沫灭火剂常称作AFFF(Aqueous film forming foam),当用作纺织品和纸张的拒水拒污整理时称为PFOA。但PFOA这一缩写词不仅仅指全氟辛酸本身,也指它的盐。例如:它的铵盐(Ammonium perfluorooctanoate )可称为PFOA或APFO。另一个例子就是全氟辛烷磺酸盐/酯(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英文缩写为PFOS,但有时也称为PFOA。
狭义地讲,PFOS指的是生产拒水拒油整理剂的原料全氟辛烷磺酸盐/酯。而广义地讲,PFOS指的是与全氟辛烷磺酸盐/酯相关的一类化合物。
作为氟化有机物的代表性化合物,PFOS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合物,因其同时具备疏油、疏水(即拒水、拒油和拒污)等特性,作为表面防污处理剂大量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纸张和家具等,主要应用的纺织品有:滑雪衣、领带、羊毛衫、 衬衣、帐篷、雨伞布和地毯等,涂层材料应用也是一大类;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作为表面活性剂用于生产合成洗涤剂、洗发香波等表面活性剂产品。在电子计算机、移动电话及电子零配件生产领域,含有PFOS的特殊洗涤剂也得到广泛使用。PFOS被用作纸制食品包装材料的表面处理,以及光盘表面材料。
自20世纪60年代电化学氟化反应方法应用于PFOS等全氟化合物的生产以来,已有上百种含有磺酰基的全氟有机化合物系列产品被开发生产并获得大量应用,美国3M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PFOS生产厂家,还有美国的杜邦和日本的大金公司等。
由于氟具有最大的电负性(-4.0),使得碳氟键具有强极性并且是自然界中键能最大的共价键之一(键能大约110kcal/mol)。这使得全氟化合物普遍具有很高的稳定性,能够经受强的加热、光照、化学作用、微生物作用和高等脊椎动物的代谢作用而很难降解。因而PFOS以及其他全氟表面活性剂是一类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质。最近研究表明,PFOS即使在浓硝酸溶液中煮沸1小时也不分解,只有在高温焚烧时才发生裂解。可以这么说,PFOS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仅会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的死亡,其造成的全球性污染正日渐受到人们关注。归纳起来有三点:
(1)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能够引起肝、神经及免疫系统中毒,严重者甚至可致癌。特别是新生儿的内分泌系统更容易受到破坏,因此会对人类及其后代的健康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
(2) 由于PFOS的化学惰性及其广泛的生产和使用,已造成严重的环境累积和污染,成为继有机氯农药、二恶英之后日益引起重视的一种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3) 作为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虽然PFOS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已成为环境科学领域的热点研究课题。
目前国内外已开展的研究工作仍主要集中于对PFOS污染现状调查上,尚未开发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该污染问题。
最近欧盟通过的禁令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也就是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美国正在考虑全面禁用此产品,所以,全氟化合物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的问题。
为此我们检索了国际上有关PFOS的研究论文,近年来数量增长极快,各国研究者从PFOS的环境行为、毒性、污染现状等方面开展了详细研究。环境中广泛存在PFOS的事实促使美国3M公司于2001年宣布自愿放弃生产全氟辛烷磺酰类化学物。近来,美国EPA、加拿大环境署、欧共体组织已经开始详细记录全氟烷基化合物的使用,以便用于评价它们的潜在危害并考虑在将来控制或禁止使用这些化合物。
目前国外的大公司已有一定技术储备,日本的大金公司研发了C6和C5等替代物,其毒性要比C8小,但还是对环境有一定的危害,而美国杜邦公司则在研发一种无毒不含氟的完全替代物。
纺织品上的PFOS含量取决于含氟助剂中PFOS含量。一般,纺织品拒水拒油整理所用的整理剂用量为5% (对织物重),整理剂的含固率一般为18%,故织物上的整理剂约为0.9%,只有当PFOS在整理剂中的含量超过0.5%时,织物上的PFOS才可能超过0.005%。据传化公司技术负责人介绍,拒水拒油整理剂中的PFOS含量在ppm级(10-6),不太可能超过0.5%,但是否会在处理到织物上后因降解而释放出PFOS,尚不确定,所以目前纺织品中PFOS含量不太可能超过0.005%,有些企业生产不当会不会超过此含量仍有具体分析。另外,PFOS的大部分会在污水里面排放出去,成为持久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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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芳香烃(PAHs)----危害健康的化合物

环芳香烃(PAHs)----危害健康的化合物
多环芳香烃(PAHs)是一类约有上百种类的化合物,在煤、石油、煤气、废物或其它有机物质如香烟、烤肉的不完全燃烧中形成。纯多环芳香烃(PAHs)通常为无味的白色或淡黄绿色固体,工业制造的多环芳香烃(PAHs)一般用于PVC、可塑剂、颜料、染料及杀虫剂的制造中。
除了造成环境污染外,一些多环芳香烃(PAHs)还被认为是致癌物质。经动物研究者研究表明,多环芳香烃(PAHs)会引起包括肺癌、胃癌或皮肤癌在内的癌症,那些长时间呼吸及接触多环芳香烃(PAHs)与其它化合物的混合物的人被发现染上癌症。因而,全球对多环芳香烃(PAHs)的关注越来越高。
最近,在占有超过8亿美元市场份额的电子工具中发现含有过高多环芳香烃(PAHs),其相关产品已被禁止进入德国市场。另外,两位德国医生在对多环芳香烃(PAHs)的有害性进行研究时,发现儿童自行车的橡胶轮胎和其它玩具,如玩具铁锤,也含有多环芳香烃(PAHs)。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STC现可提供以下的多环芳香烃(PAHs)测试:
PAHs
CAS No
PAHs
CAS No
Acenaphthene
83-32-9
Chrysene
218-01-9
Acenaphthylene
208-96-8
Dibenzo (a,h) anthracene
53-70-3
Anthracene
120-12-7
Fluoranthene
260-44-0
Benzo (a) anthracene
56-55-3
Fluorene
86-73-7
Benzo (a) pyrene
50-32-8
Indeno (1,2,3-cd) pyrene
193-39-5
Benzo (b) fluoranthene
205-99-2
Naphthalene
91-20-3
Benzo (k) fluoranthene
207-08-9
Phenanthrene
85-01-8
Benzo (g,h,i) perylene
191-24-2
Pyrene
1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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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S/PFOA最新信息追踪报道

PFOS/PFOA最新信息追踪报道
欧洲议会于2006年12月12日发布限制PFOS(perfluorooctanesulphonate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2006/122/ECOF法令。各成员国将于2007年12月27日前使之成为它们的国家法律,并于2008年6月27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令同时提到全氟辛酸(胺)PFOA及其盐,怀疑其与PFOS有相似的风险。
对于PFOS的限量规定为:
1、其含量达到或超过0.005%不得用作生产原料及制剂组份;
2、半制品的限量为0.1%;
3、纺织品及其他涂层材料限量为1 u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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